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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一篇臉書推文,利用推文廣告,結合民代、官員背書、新聞採訪,置入性的在宣傳業者分送下架麵包給清寒家庭的所謂「愛心回饋」公益慈善,噁心得我說不得又躲過來吐吐苦水才能舒服。

傑克我是做烘焙的,麵包這種即時品的銷售期,同業間1-3天不等,都有人採用。端看各店銷售策略與營業規模而定,通常規模愈大,展售期愈短。但無論長短,都會有報廢回收的問題產生。下架品在垃圾分類上屬於廚餘是只能回收,無法以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焚化的,換言之,業者若不找一個長期穩定的管道來去化這些回收品,其實還蠻頭痛的。而烘焙業在台灣發展也有4、50年了,這類問題的處理早已有普遍的解決方案,亦即結合區域性的地方公益社團將效期內的下架品分送給清寒家庭享用,這樣的結果,從動機上說,我不認為有多高尚的動機,一半以上,也是在解決自己的問題。

我們家只賣當天現做品,我們老闆也是這樣處理下架麵包30幾年了,不過我們從來不拿這個來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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